期刊简介
《生活与健康》(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全国优秀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主办,以倡导简单、快乐、和谐的健康生活为宗旨,关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
《生活与健康》主要栏目有:生活向导、时讯刷新、视听点击、健康频道、心理空间、性趣收藏、自然共享、爱心提示等。特色栏目“视听点击”聚焦百姓生活中的热点话题,聘请权威的专家,全面阐述这类问题的来龙去脉,引导大众走健康之路。
《生活与健康》依托北京丰富的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刊物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追求文章的实用性和趣味性,获得了全国各地广大读者的认可。专业权威的国家级科普期刊,值得您信赖与选择。内容特点聚焦生活热点,传播健康知识,品味美好生活,释放心灵压力,排解两性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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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名称:生活与健康杂志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主办单位:人民卫生出版社
- 国际刊号:1009-3613
- 国内刊号:11-4435/R
- 出版周期:月刊
期刊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期刊收录:上海图书馆馆藏, 维普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否违法
关键词:
摘要:我是一家医院的医生,我侄媳妇怀孕了,想让我帮忙安排检查一下孩子性别,因为这已经是二胎,他们想要个男孩,如果检查是女孩就打算流产.我想问问,如果我用医院的设备帮忙检查了,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医院如果同意检查,是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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